遭遇环境污染如何投诉
    在环保局接到的投诉中,相当一部分并不属于环保部门的管辖范围。实际上除环保部门外,其它职能部门也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具有处理环境污染问题的职责。各有关部门职责分工情况如下:
投诉内容 受理部门 投诉电话
企、事业单位产生的废水、废气、工业噪声、废渣、粉尘、恶臭气体、医疗垃圾、电磁波辐射等对环境污染的问题 市环保局 12369
各区(县级市)环保局 越秀区 81075484(24小时) 荔湾区 81816764(24小时)
海珠区 84420475(24小时) 天河区 85553302(日)85553297(夜)
白云区 86179673(24小时) 黄埔区 82399425(24小时)
花都区 66894032(日)13600012369(24小时) 番禺区 39997008(24小时)
南沙开发区 84682179 萝岗区、经济技术开发区 82111870(24小时)
增城市 82621560(日)13434209527(夜) 从化市 87957380(日)87957321(夜)
城市排污管网的疏通维护、城市生活污水的集中处理、绿化问题、公园设施、市政沙井、下水道、二次供水等 市政园林局 8383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