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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事项名称

一般固体废物跨市转移备案

是否行政许可事项

 

受理范围

 

 

受理条件

 

 

是否限制性审批事项

 

 

需提交的申报材料

(一)《一般固体废物跨市转移备案表》(下载网址:www.gzepb.gov.cn);

(二)废物产生单位的“三同时”环保验收资料;

(三)废物产生单位上一年度的固体废物申报登记表;

(四)废物产生单位与接受单位签定的处理处置合同或协议;

(五)转移废物的处理方案。

 

注:凡提供的资料是复印件的,应在复印件上加注“该复印件与原件相同”的字,并加盖建设单位的公章。

 

 

受理机构及地点

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华利路61号广州市政务服务中心6楼广州市环境保护局行政许可事项受理窗口

 

办公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四: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  星期五:上午9:00-12:00,下午1:00-3:00

 

责任科室

广州市固体废物管理中心

 

审批决定机关

广州市环境保护局

 

审批流程

窗口受理→市环保局审批→窗口取件

 

办结时限

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发文类型

 

 

是否有年审

 

收费标准及收费依据

不收费

 

法律法规政策依据

《广州市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规定》第十五条

 

受理咨询及投诉电话

联系电话:020-38920928  

传真:020-38920930   投诉电话:020-83203215  投诉处理时限:15个工作日

 

法律救济办法

 

 

备         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