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批事项名称
一般固体废物跨市转移备案
是否行政许可事项
是
受理范围
受理条件
是否限制性审批事项
需提交的申报材料
(一)《一般固体废物跨市转移备案表》(下载网址:www.gzepb.gov.cn);
(二)废物产生单位的“三同时”环保验收资料;
(三)废物产生单位上一年度的固体废物申报登记表;
(四)废物产生单位与接受单位签定的处理处置合同或协议;
(五)转移废物的处理方案。
注:凡提供的资料是复印件的,应在复印件上加注“该复印件与原件相同”的字,并加盖建设单位的公章。
受理机构及地点
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华利路61号广州市政务服务中心6楼广州市环境保护局行政许可事项受理窗口
办公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四: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 星期五:上午9:00-12:00,下午1:00-3:00
责任科室
广州市固体废物管理中心
审批决定机关
广州市环境保护局
审批流程
窗口受理→市环保局审批→窗口取件
办结时限
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发文类型
是否有年审
无
收费标准及收费依据
不收费
法律法规政策依据
《广州市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规定》第十五条
受理咨询及投诉电话
联系电话:020-38920928
传真:020-38920930 投诉电话:020-83203215 投诉处理时限:15个工作日
法律救济办法
备 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