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依据:
1.按照
《广州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
的有关规定,您可以在本栏目向政府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2.申请公开的信息类型:
应主动公开而没有公开的政府信息;
除以下内容外的其它政府信息(包括有关申请者本人的政府信息)。
事权方面的政府信息:
(一)本行政区域的社会经济发展战略、发展计划、工作目标及完成情况;
(二)事关全局的重大决策;
(三)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其他政策措施; (四)政府的机构设置、职能和设定依据;
(五)政府行政审批项目;
(六)当地重大突发事件的处理情况; (七)承诺办理的事项及其完成情况。
财权方面的政府信息:
(一)经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通过的政府年度财政预算报告及其执行情况;
(二)重要专项经费的分配使用情况,重要物资招标采购情况和重大基本建设项目招投标情况;
(三)政府投资建设的社会公益事业情况。 人事权方面的政府信息:
(一)政府领导成员的履历、分工和调整变化情况;
(二)公务员录用、选拔任用、评选先进的条件、程序及结果;
(三)政府机构改革人员分流情况。 其他政府信息:
(一)行政行为的依据; (二)行政行为的程序;
(三)行政行为的时限; (四)救济途径和时限。
3.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 个人隐私;
商业秘密; 国家秘密;
在审议、讨论过程中的政府信息; 法律、法规禁止公开的其它政府信息。
申请公开受理流程:
填写申请表格--->提交--->市环保局办公室受理--->通过电子邮箱等方式答复 说明: 1.本栏目只受理申请政务信息公开,其他事项请通过相关渠道反映,本栏目不予受理; 2.市
环保局普发性文件已在网站的“公告启事通知”栏目中公布,
人事任免,
重点项目,
财政管理等方面的信息请在“政务公开”相关栏目中查阅或通过站内的搜索引擎查找。
3.请您在填写表格前先通过站内搜索查找您要申请公开的内容. 4.根据
《广州市环境保护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的有关规定,用户除了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外,申请的方式还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申请以及当面申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