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人民政府令
第38号
《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保留取消调整行政审批备案事项的决定》已经市政府第13届10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公布,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市长 万庆良二○一○年九月十五日
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保留取消调整行政审批备案事项的决定
附件:1.市政府决定保留的行政审批、备案事项目录.rar 2.市政府决定取消的行政审批、备案事项目录 .rar 3.市政府决定改变管理方式的行政审批、备案事项目录.rar 4.省政府第四轮审改工作委托我市管理的行政审批事项目录 .rar 5.省政府第四轮审改工作下放到我市的行政审批事项目录.rar 6.省或部委委托的备案事项目录 .rar 7.市国税局和地税局行政审批、备案事项目录 .rar